时间:01-19人气:25作者:眼似星河
明朝掌管地方民政、财政的机构是布政使司。全国分13个布政使司,每司设左、右布政使各1人,负责辖区内的户籍、田赋、税收等事务。布政使司简称“藩司”,是省级行政机构,直接对中央户部负责。
地方财政收支由布政使司统筹管理,包括田赋、盐课、商税等收入,以及地方官员俸禄、公共工程开支等。布政使司还下辖府、县两级,形成完整的行政管理体系。这一制度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,确保了财政资源的有效调配。布政使司的设立,标志着明朝地方行政制度的成熟,对后世影响深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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