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18人气:27作者:泼墨为画
澳门劳工每天可带1条香烟(19支),或1瓶酒(不超过1升),总价值不超过500澳门元。食品方面,生鲜肉制品限2公斤,熟食限1公斤。药品需有医生证明,个人用品如衣物、化妆品合理数量可带。
现金超过1万澳门元需申报。电子产品如手机、电脑1台,需有购买凭证。黄金饰品限50克,玉器限1件。纪念品如手信、茶叶2盒,总价值不超过800澳门元。超过限额需缴税,免税额度每人每天500澳门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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