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17人气:10作者:且行且珍惜
天津条约划为通商口岸的是1858年的《天津条约》。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,清政府被迫签订这份条约。条约开放了10个通商口岸,包括牛庄、登州、台湾府、潮州、琼州等。这些口岸允许外国商船自由进出,外国商人可以在这些地方居住、经商、建教堂、办医院。
条约还规定外国军舰可以驶入长江各口岸。通商口岸的设立让外国商品大量涌入中国,冲击了本土经济。清政府关税自主权也受到限制,外国势力进一步渗透内地。条约签订后,天津成为北方重要通商枢纽,各国领事馆、洋行纷纷设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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