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20人气:14作者:顾北清歌寒
应付工资总额不是借方和贷方合计。工资核算时,借方记入成本费用科目,贷方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。比如,生产工人的工资借记生产成本,管理人员的工资借记管理费用,贷方统一记应付职工薪酬。借方反映企业承担的人工成本,贷方反映企业欠职工的工资负债。
两者金额相等但性质不同,借方是支出增加,贷方是负债增加。企业发放工资时,借记应付职工薪酬,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。例如,某月工资总额10万元,借方各成本费用科目合计10万元,贷方应付职工薪酬也是10万元,但借方和贷方不能简单相加,而是对应同一笔业务的不同方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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