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20人气:29作者:天之茗花
行政单位的利息收入属于其他收入来源。比如,银行账户里的活期存款每年产生几百元利息,国库定期存款获得上万元收益,财政专户资金存放银行产生数千元利息。这些钱不是税收、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,也不是政府性基金或罚没收入。
单位购买国债后每年收到固定利息,地方债置换后产生的利息差额,也属于这类收入。财政资金在支付前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,同样计入其他收入。这类收入金额不大,但能补充行政单位日常运转经费。
注意:本站部分文字内容、图片由网友投稿,如侵权请联系删除,联系邮箱:happy56812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