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房前预收一年物业费合法吗?

时间:01-20人气:19作者:太遗憾

收房前预收一年物业费不合法。根据《民法典》,物业费应按实际服务时间收取。开发商或物业无权强制预收长期费用。比如,业主7月1日收房,物业费应从当天开始计算,不能要求一次性交清12个月费用。现实中,有些物业以“优惠”为由诱导预交,这属于违规行为。

业主有权拒绝,只交当月或季度费用。遇到这种情况,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。物业提供的服务质量与收费挂钩,预交一年却不达标,业主维权更麻烦。建议按月或季度缴费,保障自身权益。法律明确保护消费者权益,预收长期费用缺乏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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